网报成功后,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申请材料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土地科学技术学院教一楼332室,柯老师”。申请人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录取资格,且3年内不再接受其报考。
2019年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土地科学技术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时间安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