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核过程公示。学院在网站上公示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综合考核成绩和总成绩,拟录取名单等,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2.录取结果公示。学院上报博士拟录取名单,并由校招生工作小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拟录取为博士学位研究生,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3.复议制度。学院在网站公布招生工作小组联系电话和邮箱,负责受理考生的申诉和投诉,对申诉和投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招生工作小组组织复议。如考生对复议结果仍有异议,可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和监察处申诉。
4.社会监督
欢迎广大考生及社会各界对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学院监督电话:010-82322311;
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10-82322323;
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投诉监督举报电话:010-82322309;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水资源与环境学院
2018年12月10日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
环境资源--资源与环境类 | 上海市环境学校 | 4年 | -- |
资源环境与城市管理 | 东营市黄河口职业技术学校 | 3 | -- |
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 | 池州学院 | 四 | -- |
资源环境与城市管理 | 甘肃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 -- | -- |
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 | 佛山教育学院 | -- | -- |
资源环境与城市管理 | 黑龙江职业学院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