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复查时间:2019年2月20日-26日17点,逾期不再受理。
2.申请复查条件及规定:
1)根据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文件精神,考生不得查阅答卷,考生对评卷结果如有异议,可向招生单位提出申请。
2)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组织专人对考生成绩复查。
3)复查内容包括分数是否漏记、错记以及统分差错等。评卷教师对评分标准的执行情况不属复查范围。
4)如果复查发现上述错误,并且经考试院研招办核准后,即行更正,并通知考生本人。
5)违规考生各科目不予复查,缺考科目不予复查。
3.申请复查程序:
1)考生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交复查申请:
a.扫二维码申请:
b.打开网址申请:
https://wj.***/s2/3205995/0392/
2)复查结果将于2019年2月26日后通过网络通知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