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考场规则,违反考场规则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规定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
2、考试时间:
2018年12月22-23日08:30-11:30,14:00-17:00
3、2018年12月21日晚21:30起,综合教学楼全部封闭。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凭准考证进入考区。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具体考场安排考前一天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
4、考试期间气温较低,考点地区交通可能出现拥堵,请考生注意防寒保暖,选择好出行工具,考生须在每科开考前30分钟到达考点。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入场,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6、统考科目答卷全部采用答题卡作答,统考科目答题卡选择题使用2B铅笔作答,非选择题用黑色字迹签字笔作答。
7、考生下载准考证后务必仔细核对考试科目、考试日期、考试地点等信息并认真阅读考生须知。
8、考生进入考场后,认真核对试卷、答题卡和考生姓名、考生编号、逻辑考场和座位号等基本信息。
9、考生一定要按照监考员的指令完成各环节的操作,如填涂姓名、考生编号信息点,粘贴考生信息条形码、一题多卷科目试卷条形码等。凡因不正确填写(涂)个人信息、不按规定粘贴条形码而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10、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通知要求,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考试统考科目一律不得使用计算器。自命题考试科目是否允许使用计算器和简单的绘图工具等,参见准考证的招生单位说明,无相应说明的视为不允许使用。
11、考生不得携带手机、寻呼机及其它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进入考场,考试开始后如发现携带,无论开机与否一律按考试违规处理。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已触犯《刑法》,将受到法律制裁。
12、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进入考场前需要进行“金属探测器”安全检查。为了保证顺利通过“金属探测器”安全检查,建议考生不要穿带有金属物质的衣服或物件。
13、本考点考试过程中全部考场启用“高清视频音频监控系统”,使用“监考大师”、“第二代身份证鉴别仪”等设备监测考场环境,对于疑似违纪考生,监考或工作人员在不影响其它考生答题的情况下,有权对疑似考生进行询问、质疑和留取影像等资料。请考生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违反考场规则将严格按相关规定处理。
14、考生休息室设在教4-101,每天11:50-13:30。
15、考点办公室设在综合教学楼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