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户口迁移
本项目为教育部批准的自主招生项目,不属于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就读期间不办理集体户口迁移手续。
2. 人事档案转递(国内学习期间)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中外合作办学自主招生项目不办理人事档案转递。
3. 学历认证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根据中外合作办学颁发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认证注册信息库提供的信息,对中外合作办学学生获得的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进行后续认证并出具相应的证书。具体认证方式及要求请见:
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监管工作信息平台:http://www.crs.***.cn/index.php/default/news/index/22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http://renzheng-hzbx.***.cn/Login.aspx
4. 就业落户
经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依据国家留学政策及地方政府制定的促进和鼓励留学人员回国工作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参照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办法,为符合相关要求的留学回国人员办理就业报到和落户手续服务。具体要求及办理方式见“中国留学网”页面:http://www.***.cn/publish/portal0/tab89/default.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