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位一体”综合成绩=高中学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学校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100分)×3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50%,其中高中学考成绩折算方法同书面评审的学考成绩折算方法。
答案来源于:2019年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2019年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符合报名条件2中专项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请同时提供,请在复印件上盖上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原件无需盖章)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