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生工作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调档比例。我校在各省(区、市)的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05%(平行志愿投档批次)或120%(非平行志愿投档批次),具体比例视生源情况和生源省份投档比例要求而定。
3.院校志愿。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在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采取“遵循志愿,总分优先”的录取原则。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进行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根据实际情况将剩余计划调剂至其他省份;按照“非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长春中医药大学的学生,当报考我校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将依次接收服从调剂的非第一志愿考生,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再进行征集志愿。
4.专业志愿。对于进档考生,学校按照“分数优先、不设专业级差”的原则,根据考生的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的顺序,综合考虑,择优录取,优先满足高分学生的专业志愿。
5.优先级别。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如所在省(市、区)有高考成绩排名,则按高考总分排位在前者优先录取;如高考总分排位相同或所在省(市、区)无高考成绩排名时,有专业志愿者优先,若均有专业志愿或均无专业志愿则参考相关科目的高考成绩。本专科相关科目的高考成绩比较顺序如下:文科类专业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科类专业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6.专业调剂。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并符合培养要求的专业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批次,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7.退档。对高考总分成绩低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或参加调剂但不符合培养相关具体要求、或健康条件不符合专业条件要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8.对享受政策性加分的考生,可按所在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投档,学校在录取分配专业时,政策性加分计入总分。
9.对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面向贫困地区的定向招生按国家相关政策录取。
10.特殊省份的录取。内蒙古自治区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江苏省录取原则。(1)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等级要求: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含B)以上,必测科目成绩均为“C”以上;(2)进档后采取先分数后等级的录取规则。在分数相同情况下,先比较选测科目的等级,再比较必测科目;在选测科目相同的情况下,再比较必测科目的等级;在必测科目等级也相同的情况下,再比较综合素质等级(即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在综合素质等级也相同的情况下,文科考生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的成绩,理科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的成绩。要求技术合格。(3)选测科目等级优先顺序为A+A+、A+A、AA、A+B+、A+B、AB+、AB、B+B+、B+B、BB。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浙江省考生按照学校公布的选考科目要求,执行浙江公布的方案和有关办法。
11.生物制药专业(中外合作办学)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该专业是经教育部批准,学校与韩国大邱韩医大学合作举办的本科教育项目。
12.专科助产专业考虑到工作性质的特殊性,建议男生谨慎填报。
2019年长春中医药大学特殊省份的录取。内蒙古自治区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