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原则
录取原则严格按照学校招生网站公布的《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章程》进行录取。
(二)网上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公示时间:以吉林省教育考试院规定为准
1、将拟录取结果公布至学校招生网站,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考生可通过学校高职扩招网上报名系统查询个人拟录取结果。
2、考生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以与学校取得联系或申请复查,学校将认真受理考生复查,并将复查结果及时向考生反馈。
(三)相关说明
1、学校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录取未完成计划全部实行网上征集,网上公布剩余计划时间为2019年12月2日,未被录取考生需重新报考并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
2、学校根据录取原则预录取,学校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
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
3、拟录取名单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学校办理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
4、录取新生须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5、被高职扩招专项考试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允许转学、转专业。
6、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录取的新生在2020年春季入学。
2019年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高职扩招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