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职分类考试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性质:公办
招生层次:专科
第四条 学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吉林大路6177号。
第五条 招生计划和学费收取标准
一、高职单招
序号专业学制科类计划学费备注1护理三年文史1206500元/年·人 理工802护理类(中外合作办学)(护理)三年文史4016000元/年·人 理工403助产三年文史306500元/年·人宜女生报考理工204针灸推拿三年文史106500元/年·人 理工105医学美容技术三年文史254300元/年·人宜女生报考理工156中医养生保健三年文史306000元/年·人 理工207临床医学三年理工306500元/年·人 8口腔医学三年理工306500元/年·人 9眼视光技术三年理工404300元/年·人 10康复治疗技术三年理工506000元/年·人 11预防医学三年理工206000元/年·人 12卫生信息管理三年理工264300元/年·人 13食品营养与检测三年理工506000元/年·人 14药物制剂技术三年理工506500元/年·人 15药品经营与管理三年理工505500元/年·人 16药品生物技术三年理工506500元/年·人 17药学三年理工206500元/年·人 18中药学三年理工206500元/年·人 高职单招招生计划:876人,其中文科255人,理科621人
二、高职对口
序号专业学制科类计划学费备注1护理三年医学506500元/年·人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毕业证书。
第七条报名条件
1.凡具有吉林省201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并已参加吉林省2019年普通高考高职单招或高职对口报名,符合专业报考条件的考生。
2.高职单招考生参加吉林省统一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数、语、外),并通过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划定的高职单招文化素质考试资格线;高职对口升学实行全省统一考试
3.考生身体健康,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的要求。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3月15-16日
(2)报名形式:考生登陆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网站填报报考信息,根据我校2019年单招考试的专业设置,理科考生多可报考6个专业,文科考生多可报考6个专业,考生自愿选择是否允许调剂。
(3)报名网址:http://******.cn
(4)缴纳报名费(125元):
①柜台缴费:2019年3月15日(银行非工作日不办理个人对公汇款业务)
②网银缴费:2019年3月15-16日
③现场缴费:2019年3月18日(8:00-16:00)至3月19日(8:00-14:00)
禁止在ATM转账汇款、禁止支付宝及微信转账、禁止在吉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柜台办理汇款业务(因无法留下考生信息)。为避免现场缴费过长等待,请尽量选择柜台和网银缴费。
收款人: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账 号:
开户行:中国银行长春彩虹广场支行
汇款时务必在说明栏中注明考生的姓名、身份证号。对于无法识别考生是否缴纳报名费的情况,视为未报名,不允许参加此次单独招生考试中的职业技能测试。
具体报名和缴费方法可在学校招生网站《招生动态》栏目中查询
二、考生报名资格审核
2019年3月17日前在学校招生网上公布资审合格名单,请考生自行查阅。
三、考生现场确认
第十一条 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男女不限,医学美容技术、助产专业宜女生报考。
各专业男女不限,医学美容技术、助产专业宜女生报考。
第十二条 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我校对招收考生身体及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结合我校专业培养特点,肢体残疾考生不宜报考我校所有专业;根据护理专业就业特点,护理、护理类(中外合作办学)(护理)专业男生身高建议165厘米以上,女生身高建议156厘米以上;所有专业均不录取色盲、色弱考生。
我校对招收考生身体及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结合我校专业培养特点,肢体残疾考生不宜报考我校所有专业;根据护理专业就业特点,护理、护理类(中外合作办学)(护理)专业男生身高建议165厘米以上,女生身高建议156厘米以上;所有专业均不录取色盲、色弱考生。
第十三条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相关说明
第十五条监督机制
学校被高职分类考试工作在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参与下,主动接受省招生主管部门、教育厅行政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学校监督举报电话:0431-84825101
学校被高职分类考试工作在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参与下,主动接受省招生主管部门、教育厅行政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学校监督举报电话:0431-84825101
第十六条其他
第十七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八条本章程由学校负责解释。
第八条报名、缴费、资格审核及现场确认(高职单招)
第九条考试(高职单招)
分为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满分750分。
分为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满分750分。
第十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护理类(中外合作办学)(护理)专业部分主干课用英语授课,宜英语语种考生报考。
护理类(中外合作办学)(护理)专业部分主干课用英语授课,宜英语语种考生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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