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学生本人所在户口本整本复印件、学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入学后会给各班下发,随录取通知书下发的仅供参考)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可将相关证件材料复印件带到学校方便入校后申请困难认定和资助。
温馨提示:
1.具体资助项目请看随录取通知书下发的《高校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折页。
2.录取通知书中附有一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样表,便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困难认定和资助,为便于学生办理,从今年开始不需要在表上盖章,改为个人承诺并签字即可。同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入学后会重新给各班下发我校修改后的版本。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先联系生源地学生资助部门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解决学费和住宿费问题。
4.考入我校的退役军人报到时暂不交学费,开学后将退役军人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户口本整本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带到学校申请办理学费补偿。
2019年长春幼儿师范学校高职扩招申请困难认定和学生资助项目学生需要准备的材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