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中职国家免学费学生(受助学生,直接免交学费)
农村(含县城、乡镇非农)户籍学生全部免除学费,提交学生本人所在户口本整本复印件和学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城市户籍学生(城市户籍免学费资助比例为学校中职1-3年级城市户籍人数的10%),提交学生本人所在户口本整本复印件、学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可将相关证件材料复印件带到学校。
2.申请中职国家助学金学生(1-2年级受助学生,每年国家资助2000元,分学期发放。资助比例为1-2年级在籍学生的15%)
提交学生本人所在户口本整本复印件、学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可将相关证件材料复印件带到学校。
3.申请中职长春市城区免除部分学费学生(受助学生每年免交1000元学费)
未享受到国家免学费资助政策的长春市城市户籍学生,提交学生本人所在户口本整本复印件和学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申请中职“七免一补”学生(特指长春地区:长春市含榆树、九台、双阳、农安、德惠)
提交建档立卡扶贫手册复印件、学生本人所在户口本整本复印件、学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温馨提示:
1.所有申请资助学生必须有身份证。
2.随录取通知书附有一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样表,便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困难认定和资助,为了方便大家,从今年开始不需要在表上盖章了,改为个人承诺并签字,《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入学后会重新给各班下发我校修改后的版本。
2019年长春幼儿师范学校初中起点五年制大专申请资助学生请按以下要求准备材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