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党(团)组织关系转移证明;
2.家庭户口本整本(包含各页)复印件及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各3份,复印件必须字迹清晰(如本人户口所在页无本人身份证号,请与当地派出所联系,务必取得学生本人身份证号)。
3.上交学生监护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各3份,并在复印件上标明监护人的联系电话、学生所在班级、学生姓名。
4.每生准备8张小2寸免冠彩色照片。(背景蓝底、白上衣、学生发式)
5.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低保家庭、孤儿、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入学时将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带到学校。
特别提示:户口本必须真实;学生户口本、身份证上的身份证号必须与报考我校时的身份证号保持一致;没有身份证的新生务必在报到前办好个人身份证。
2019年长春幼儿师范学校初中起点五年制大专报到时须持文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