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我校家庭经济情况认定工作于每学年九月份进行。学生需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根据有关部门设置的标准和规定的程序、以民主评议方式认定。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别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两个档次。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按照资助政策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资助。
2019年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及相关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