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我校2019年博士生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基本条件。
2.具备所攻读学科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对学术研究有浓厚的兴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3.硕士专业应与博士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在以往的学习和工作经历中表现优异,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领域中取得较出色学术成果。
5.本次“申请-考核”制招生仅招收非定向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所有录取考生入学报到前必须将个人全部档案、工资关系转入我校。未按规定办理档案、工资关系调转手续和档案、工资关系审核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