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按照《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要求,建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贷款和退役士兵教育资助、直招士官国家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勤工助学等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级教育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入校后,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以国家助学金为主、勤工助学等为辅。
同时,我院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5%的经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了优秀学生奖学金,勤工助学。另外建昭基金会还设立了建昭基金奖助学金,给学生在校生活提供了帮扶。
有关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具体内容详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此《简介》每年统一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印制,随录取通知书邮寄至每名新生手中。
2019年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及相关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