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考生按照《长春工业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修订)》、《长春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修订)》及所报考学院相应实施细则完成资格审核、考核和录取。
(二)普通招考考生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初试和复试。初试、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预计在3月中下旬进行,请报考考生关注长春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1.初试
初试科目:外国语及两门业务课。考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
2.复试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成绩情况,按照一定的比例划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复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复试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知识、学术水平、创新能力考查等。
复试时间、地点请考生在初试后查看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3.成绩
(1)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分类招生计划,参照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考试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
(2)应届硕士毕业生和往届硕士毕业生按综合成绩分别排序。
2019年长春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考试、考核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