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并指导全校研究生的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组负责对招生复试录取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复试录取工作由研究生学院组织协调,研究生招生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
2.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组负责组建各专业领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小组(可按研究生方向所在学院组建)。复试小组一般由不少于5名本专业领域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办事公正、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当年无直系亲属报考的教师组成,并指定组长1名,秘书1名。复试小组具体负责考生的面试工作。复试小组人员组成名单须报学校研究生学院备案。
3.学校研究生学院要组织各学院招生工作复试小组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确保复试工作严格按照既定方案和程序进行。
2019年长春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组织管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