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跨科类的不允许转专业;
②“3+2”专本衔接分段培养招生专业录取的学生不允许调整专业,其他学生也不允许转入;
③校企合作专业、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贫困学生“高职院校专项计划”录取的学生不允许调整专业;
④第一学期出现考试成绩不合格(含旷考、取消考试资格)、考试违纪作弊行为或受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的学生不允许转专业。详情咨询0533-2348637。
2019年淄博职业学院考生山东省内专科普通文理非第一专业录取新生和外省专科新生可根据以下条件申请调整专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