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招生委员会的要求,实行由学校负责的体制,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1.学院划定各专业录取资格线,低于资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各专业根据招生计划,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2.录取未满额的专业,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录取。
3.确定预录取名单: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及专业体检要求提出预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4.公示预录取名单及录取手续办理:
第1轮为首次志愿学校录取。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和考生成绩择优录取,于9月7日前完成,并在招生网站公示满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于9月10日前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同时公布缺额计划。
第2轮为征集志愿学校录取。考生征集志愿(含院校、专业调剂志愿)填报完成后,9月14日前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征集志愿考生信息(含首次志愿学校考试成绩)反馈考生志愿填报学校,由招生学校根据缺额计划和考生志愿,参考考生首次志愿学校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征集志愿录取于9月19日前完成,并在招生网站公示满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于9月22日前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于9月24日组织调剂录取并将拟录取名单反馈招生院校。9月26日前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完毕。
5.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一般不再调整专业。
2019年淄博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第二批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