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留存应届毕业学生证、往届毕业生毕业证等复印件,填写《考生复试资格审查表》。
(2)收取考生体检表(体检好在报到前一天就完成)。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体检医院:1、二级甲等以上医院;2、长安大学校医院(本部),考生自行选择。
体检要求:体检前不要进食,并将体检结果(含肝功化验单)送各学院。体检表从体检医院索取,体检表上必须贴本人近照并在照片上加盖医院骑缝章,体检结果有结论并有医院体检章,否则体检无效。
长安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毕业体检并且合格者无需再次体检,体检不合格者需再次复查确认。
(3)学院的复试结果和拟录取情况会在学院二层张贴栏公布并办理调档函,请考生复试结束后随时关注网上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