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并提供以下材料各1份,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材料准备不齐全者及体检不合者不予参加复试。
1、报名系统打印的《长安大学2019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信息简表》;
2、《长安大学2019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3、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书面推荐意见及专家职称证书复印件;
4、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研究生教务部门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盖章认可);
5、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士学位证书、硕士学位证书、本科毕业证书、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6、网上报名时未通过教育部审核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硕士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出具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复印件;获得境外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硕士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7、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长安大学校医院(校本部)出具的近期体格检查合格证明(体检表请在体检医院索取,须明确体检结论),体检表照片上要加盖体检医院骑缝章。
长安大学应届硕士毕业生凡参加过毕业体检并且合格者无需再次体检;
8、报考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须加盖主管部门印章,仅限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
9、《2019年博士思想政治审查表》
10、其他科研成果复印件及招生简章要求的其它材料。
2019年长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资格审查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