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院按照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
2、复试成绩不及格、体检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录取;
3、录取类别即为报考类别。不得更改。报考类别为“定向”的考生,由于本人原因无法及时提交定向培养协议书的考生不予录取;报考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未按规定时间提交人事档案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4、拟录取的考生需向报考学院提交攻读长安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书面保证,并承诺未被其他学校录取;不提交书面保证的和省上录取检查时发现被其他招生单位重复录取,均按自动放弃我校入学资格处理。
相关下载请链接:长安大学2019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通知
http://yzb.***.cn/2019/0506/c2770a62452/page.htm
附:学院复试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陈怀平
副组长:王景荣 王立洲
组员: 黄蜺 宋琳 刘吉发 樊小贤
秘书: 张虽宝 82334309
长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9年5月7日
2019年长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拟录取的考生需向报考学院提交攻读长安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书面保证,并承诺未被其他学校录取;不提交书面保证的和省上录取检查时发现被其他招生单位重复录取,均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