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院按照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
2、复试成绩不及格、体检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录取;
3、录取类别即为报考类别。不得更改。报考类别为“定向”的考生,由于本人原因无法及时提交定向培养协议书的考生不予录取;报考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未按规定时间提交人事档案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4、拟录取的考生需向报考学院提交攻读长安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书面保证,并承诺未被其他学校录取;不提交书面保证的和省上录取检查时发现被其他招生单位重复录取,均按自动放弃我校入学资格处理。
附:学院复试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李振洪
副组长:杜福元 邓亚虹
组员:王利邵广周柴琪滑思忠卢全中包乾宗赵超英翟越
秘书:朱倩82339008
长安大学地测学院
2019年5月6日
附件【2019年博士思想政治审查表.doc】
附件【2019年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协议书.doc】
附件【2019年长安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非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doc】
附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doc】
附件【专家推荐书.doc】
2019年长安大学地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拟录取的考生需向报考学院提交攻读长安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书面保证,并承诺未被其他学校录取;不提交书面保证的和省上录取检查时发现被其他招生单位重复录取,均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