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报考时的报考类别即为考取后的录取类别,请慎重选择。报考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非定向就业”(无工作、非在职)考生,须将全部人事档案和人事关系转入我校,档案未到的不予录取。毕业时纳入学校就业方案,按照学校研究生就业工作实施办法执行。
“定向就业”(有工作、在职)考生,不转人事关系和档案,录取前须与我校和所在工作单位签订三方定向培养协议,毕业仍回原单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