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由学院统一组织录取,考生须参加全省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文化测试。考生总成绩=文化测试成绩+加分。文化测试成绩由省教育考试院提供。
2、所有被我院录取的考生全部满足第一志愿专业。
3、采取文化测试成绩自主择优录取。依据向社会公布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填报的志愿,按考生总成绩分专业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如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照文化测试语数总分辅助排序,若语数总分还是相同,报考文科类专业的考生按语文成绩、报考理工科类专业的考生按数学成绩再次辅助排序,由高到低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