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
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的安排采取分数优先的办法确定。
文理科类录取:对进档考生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依次录取。对于进档的同分考生,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分数之和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后,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依次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能被录取的,有服从志愿者,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录取到相应专业;无服从志愿者,作退档处理。
美术类录取:对于进档考生按文化分与专业分(美术专业江苏省统考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投档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总分排序,如仍相同,则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依次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