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向培养生在校期间应遵纪守法,如出现中途退学、肄业或因违法违纪受到刑事处分等情况,将自动解除定向培养生待遇,除不可抗拒的原因外,需返还已享受的补助费用;如定向培养生学习成绩不合格需重修学分,重修学分所发生的费用自理。
(2).定向培养生按期毕业后,按照《定向培养协议书》,必须到护理院工作,主要从事老年护理工作,并由扬州恒丰养老产业有限公司与定向培养生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按照有关规定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
(3).定向培养生毕业后,到护理院工作期限不得少于5年,劳动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工作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当地医疗卫生行业同类人员薪资标准。如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扬州恒丰养老产业有限公司有权拒签续聘合同。
2019年扬州市职业大学护理专业定向培养生就业有什么待遇?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