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加校级及以上技能大赛获奖的考生;
(2)具有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
(3)有艺术或体育特长的考生;
(4)参加对口单招文化统考和技能考试取得成绩的考生;
(5)思想品德有突出表现的,经所在学校推荐,并经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考生。
(6)有其他突出才能,并经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考生。
关注排名全国排名:-- 江苏排名: 77 扬州排名: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