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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扬州大学综合评价资格审核只针对考生报送的申请材料

2019年扬州大学综合评价录取招生公示(第二号)资格审核只针对考生报送的申请材料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11-20 01:46:00 解决时间:2019-05-13 16:10

满意答案

4.资格审核只针对考生报送的申请材料。在公示期、面试报到、录取过程中,如发现考生提供的材料与省考试院、竞赛主管部门的不一致,一经查实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报相关部门依规处理,并取消我校综合评价录取面试资格、录取资格。

联系地址:扬州市大学南路88号扬州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25009

联系电话:0514-87991290、87971626、87971618、

传真电话:0514-87991362

电子信箱:ydzb@***.cn

校纪委监督电话:0514-87972358

附件:通过资格初审考生名单(第2号).pdf

扬州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9年5月16日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9-05-13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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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各学科、导师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排定名次),其中定向就业生、非定向就业生分开排序。拟录取名单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送研究生院,并做好对参加复试但不拟录取考生的解释工作。教育博士:综合成绩=初试专业课成绩(不含外语)÷2×40%+复试成绩×60%;其他学科:综合成绩=初试成绩÷3×50%+复试成绩×50%。(阅读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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