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烹饪与营养教育专业对口单独招生专业技能考试及录取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按照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集体决策的原则开展,烹饪类专业对口单独招生考试考点工作委员会组织实施专业技能考试,招生办公室负责录取工作。
2.技能考试及录取工作设立专门的监督组,对考试及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同时接受学校纪委、监察处及省教育考试院的监督。
3.凡发现弄虚作假、违规违纪的学校、单位、考生和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以及《刑法修正案(九)》相关处罚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监督电话:0514-87972358、。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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烹饪与营养教育 | 武汉商业服务学院 | -- | -- |
烹饪与营养教育 | 徽州师范专科学校 | 四年 | -- |
烹饪与营养教育(本科) | 武汉商业服务学院 | 四年 | -- |
4100中餐烹饪与营养膳食、西餐烹饪(免费教育) | 上海市徐汇职业高级中学 | 3 | -- |
4100中餐烹饪与营养膳食、西餐烹饪(免费教育) | 上海市徐汇职业高级中学 | 3 | -- |
烹饪工艺与营养 | 辽宁省服务学校 | 3 年 | -- |
2019年扬州大学烹饪与营养教育专业对口单独监督机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