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通类(文、理)
遵循专业志愿,依据选测科目,实行先分数后等级,择优录取。
①先分数后等级:对进档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给予一定的奖励分,每门选测科目等级A+加4分,A加3分,B+加2,B加1分。在考生投档分的基础上加奖励分后进行专业排序,若考生加分后的排序分相同,按照原始投档分的高低择优录取;若原始投档分还相同,按照等级A+A+、A+A、AA、A+B+、A+B、AB+、AB、B+B+、B+B、BB、A+C、AC、B+C、BC、CC的先后顺序,若仍然相同,综合考虑单科相关分等因素,进行专业调配,决定考生是否录取及所录取专业。
②当专业一志愿不能录取时,按照专业二志愿→三志愿……→服从的顺序,从投档分加奖励分后从高到低调配专业。
③专业之间不设专业级差。
④招生代号为1857的中美大学生双向交流项目专业只录取填报有此专业志愿的考生。
(2)艺术类
①对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省控线的出档考生,按考生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对其中文化分或专业分排列前三名的考生优先录取。
②第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优先录取高分考生;对总分相同或相近的考生,综合考虑单科相关分等因素,进行专业调配。
③当专业一志愿不能录取时,按照专业二志愿→三志愿……→服从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调配专业。
④专业之间不设专业级差。
2019年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江苏省内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