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根据各学院申请考核实施办法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学院对申请材料组织评审后确定是否给予申请者考核资格,并按院系申请考核实施办法及日程对取得资格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根据各学院申请考核实施办法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学院对申请材料组织评审后确定是否给予申请者考核资格,并按院系申请考核实施办法及日程对取得资格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
①《扬州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
②《扬州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③两名与申请学科相同或相近的正高职称专家推荐书。
④硕士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及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及《应届硕士毕业生证明》。
⑤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或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已获硕士学位者提供),其中境外硕士学位获得
者提供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书。
者提供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书。
⑥硕士生课程成绩单原件1份(应届生由研究生培养部门审核并盖章;往届生由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盖章)。
⑦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
⑧获奖证书、科研成果、发明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出版专著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2.硕博连读。
①《扬州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②《扬州大学硕博连读申请表》。3.普通招考。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之后须在2019 年2 月28 日前(逾期视为主动放弃报名)向我校研招办一并寄送以下报考材料:①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报完成后下载打印)。②两份《专家推荐书》。③硕士生课程学习成绩单(加盖公章,往届硕士生可由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④硕士学位证书、研究生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交学生证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迟必须在入学前补齐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需同时提交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信息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之后须在2019 年2 月28 日前(逾期视为主动放弃报名)向我校研招办一并寄送以下报考材料:①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报完成后下载打印)。②两份《专家推荐书》。③硕士生课程学习成绩单(加盖公章,往届硕士生可由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④硕士学位证书、研究生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交学生证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迟必须在入学前补齐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需同时提交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信息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⑤有效身份证件(包括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华侨身份证)复印件。⑥《思想政治考察表》;
★同等学力者不交③、④两项材料,除必须提交上述①、②、③外,还必须提交下列材料:⑦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⑧副高级(或相当技术职称)及以上职称证明材料。⑨在本学科或相近学科领域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2 篇以上论文。
报考教育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须提供《扬州大学2019 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
本校教职工报考者须另附经校人事处签署同意报考的《教职工进修申请表》,该表可从校人事处网页(http://rsc.***.cn/)下载,点击“下载专区”—“在职培训”。请按上述要求逐项备齐相关报考材料。考生提供的所有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考核、考试、入学资格和学籍。
★备注:《报考登记表》、《申请考核申请表》、《硕博连读申请表》、
《专家推荐书》等表格,请考生至报名系统‘附件’中下载填写。
申请考核和硕博连读考生报名材料,须按照序号顺序装订,并迟于2019年1 月3 日前邮寄或送至各报考学院;普通招考考生报名材料迟于2019 年2月28 日前邮寄至扬州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同等学力者不交③、④两项材料,除必须提交上述①、②、③外,还必须提交下列材料:⑦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⑧副高级(或相当技术职称)及以上职称证明材料。⑨在本学科或相近学科领域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2 篇以上论文。
报考教育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须提供《扬州大学2019 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
本校教职工报考者须另附经校人事处签署同意报考的《教职工进修申请表》,该表可从校人事处网页(http://rsc.***.cn/)下载,点击“下载专区”—“在职培训”。请按上述要求逐项备齐相关报考材料。考生提供的所有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考核、考试、入学资格和学籍。
★备注:《报考登记表》、《申请考核申请表》、《硕博连读申请表》、
《专家推荐书》等表格,请考生至报名系统‘附件’中下载填写。
申请考核和硕博连读考生报名材料,须按照序号顺序装订,并迟于2019年1 月3 日前邮寄或送至各报考学院;普通招考考生报名材料迟于2019 年2月28 日前邮寄至扬州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