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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义乌工商学院高职提前面向浙江省高职提前招生计划共200人。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如下

2019年义乌工商学院高职提前招生章程面向浙江省高职提前招生计划共200人。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如下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9-28 21:03:00 解决时间:2019-02-21 10:46

满意答案

第七条我校2019年面向浙江省高职提前招生计划共200人。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如下:

专业计划考生类别学制学费(元/年)国际经济与贸易65普高招生考生36900模特与礼仪5普高招生考生390005单独考试招生艺术类(舞蹈)考生10单独考试招生旅游服务类考生经济贸易类(中外合作办学)(国际商务)40普高招生考生320000电子商务15普高招生考生3690010单独考试招生计算机类考生会计30单独考试招生财会类考生36900建筑工程技术20普高招生考生36600合计200

第八条报考条件:符合浙江省普高招生或单独考试招生报考条件,并已办理普高招生及单独考试招生报名手续的高中或中职毕业生。报考模特与礼仪专业还须满足如下要求:女生身高160cm(含)以上,男生身高173cm(含)以上。

(一)考生申请报名

凡符合我校高职提前招生报考条件的考生,于2019年3月8日~3月30日期间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站(http://zsb.***.cn)提前招生系统进行报名。每位考生限报1个专业。

(二)校考综合素质测试资格确定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各专业(分科类)按招生计划的1:5划定校考综合素质测试入围线,入围考生有资格参加校考综合素质测试。

普高招生考生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后(折算规则详见第十条),从高分到低分划定综合素质测试入围线。

单独考试招生考生依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职业技能考试操作成绩(考生参加的技能考试类别与所报考专业招生类别一致),从高分到低分划定综合素质测试入围线。

若某专业入围线上出现成绩相同的情况,则同分考生一并入围。

若某专业报考人数未达到专业(分科类)招生计划的1:5,则符合该专业报考条件的考生一并入围。

各专业的入围分数线将于4月2日在我校招生信息网站公布,同时公布入围考生名单,请考生及时查询,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三)缴纳报名费

入围校考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请在4月2日~4月6日缴纳报名费14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校考综合素质测试资格。

(四)准考证打印

已缴纳报名费的考生可以于2019年4月10日~4月14日在我校招生信息网站提前招生系统中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五)现场资格确认

考生于2019年4月11日~4月13日9:00~16:00,到我校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现场确认时必须提交以下材料,并按顺序装订成册。装订时以A4纸标准,将《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高职提前招生报名表》作为材料首页,不需另制封面。

1.《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高职提前招生报名表》,须加盖考生所在学校公章;

2.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证》或《单独考试高职报名证》复印件;

3.考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诚信承诺书;

5.《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素质特长分申请表》及证明材料复印件。

身份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证》或《单独考试高职报名证》、素质特长分证明材料等要交验原件。现场资格确认不通过的考生,报名费和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一)考试成绩组成

对象校考综合素质测试高中段学业成绩折算总分模特与礼仪专业普高招生考生职业能力综合面试80分素质特长评定20分高中学考成绩折算100分200分模特与礼仪专业单独考试招生考生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折算100分其他专业普高招生考生职业性向测试80分高中学考成绩折算100分其他专业单独考试招生考生语数文化测试80分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折算100分

(二)校考综合素质测试规则

校考综合素质测试实行分类命题、分类评价、分类分专业录取。模特与礼仪专业测试以职业能力综合面试形式进行,考察学生综合能力素质及专业发展潜质为主;其他专业普高招生考生进行职业性向测试重点考核职业适应性,单独考试招生考生进行语数文化测试重点考核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具体测试规则如下:

1.模特与礼仪专业职业能力综合面试

招生专业考生类别测试形式分值其他要求模特与礼仪普高招生考生面试80分以专业职业能力综合面试实施细则为准单独考试招生旅游服务类考生单独考试招生艺术类(舞蹈)考生

2.职业性向测试

招生专业考生类别测试形式分值测试时间国际经济与贸易普高招生考生笔试80分90分钟经济贸易类(中外合作办学)(国际商务)电子商务建筑工程技术

3.语数文化测试

招生专业考生类别测试形式分值测试时间电子商务单独考试招生计算机类考生笔试80分90分钟会计单独考试招生财会类考生

具体测试要求见我校招生网上公布的校考综合素质测试方案。

4.素质特长评定

序号项目等级分值备注1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国家级一、二、三等奖20分2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职业能力大赛省级一、二等奖20分所得奖项与报名专业有关省级三等奖15分

注:(1)考生填写《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素质特长分申请表》(可在我校招生信息网站下载),凭个人高中阶段所获得的相关比赛获奖证书,向我校申报素质特长给分。(2)证书、奖状获得时间需在高中阶段且在学校报名截止日期之前;素质特长评定相同项目分值不累计,不同项目分值可累计,高不超过20分。

(三)高中段学业成绩折算规则

1.普高招生考生高中学考成绩折算。普高招生考生折算成绩由其高中学考成绩折算得到(具体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地理、政治、化学、生物、物理、技术10门课程)。按下表将每门课程的学考等第换算为相应的分值,再计算10门课程的平均分(满分100分)。技术科目分为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两门科目呈现的非应届高中毕业生,则其计入高中学考的科目为对应的11门,在计入高中学考成绩折合分时应除以相应的科目数。每科目的具体等第折算标准如下表:

学业水平测试等第A CDE或其他成绩折算基数

注:浙江省普高招生考生的学考科目等第以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成绩为准;外省籍考生的学考成绩,须经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认定或外省省级主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否则我校不予采认。

2.单独考试招生考生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折算。根据单独考试招生考生浙江省职业技能考试总成绩折算成100分,采取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四)校考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查询和复核

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我校高职提前招生系统查询成绩。如对校考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有疑问,可提出核分申请,以书面形式传真我校教务处。我校将以书面传真件为准进行核分,申请核分的考生请注明准考证、身份证、姓名、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第十一条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要求,实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监督、学校负责的体制,学校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满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第十三条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四条学校将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分别按照普高招生考生和单独考试招生考生两类招生对象录取。

第十五条确定拟录取名单和备录取名单,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的1:1按总分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再按各专业招生计划的1:3按总分从高到低确定备录取名单。若出现拟录取考生放弃录取的情况,对于因考生放弃而产生的缺额计划,将在备录取考生中依次递补录取。考生未参加我校提前招生报名、缴费、现场确认、校考等任一环节,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第十六条当考生总分相同时,普高招生考生按素质特长分、校考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学考折算成绩、学考单项成绩进行排序录取,学考单项成绩排列顺序: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技术、物理、历史、化学、地理、生物,若依然相同的,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高的考生优先;单独考试招生考生按素质特长分、校考综合素质测试成绩、职业技能考试折算总成绩、职业技能考试操作成绩、职业技能考试理论成绩排序录取。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十七条若专业报考人数不足该专业招生计划的110%,则按照报考该专业人数的85%录取,采取四舍五入取整,以计划数为上限。

第十八条经学校确定的拟录取和备录取考生名单,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站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公布。

第十九条拟录取考生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高职提前招生服务平台,选择我校作为录取院校。备录取考生根据录取进程、待转为拟录取状态后方可登录平台进行录取选择。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服务平台选定我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我校拟录取资格。学校根据考生选择结果确定正式录取名单,并在我校招生信息网站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学校根据公示结果形成终录取名册,按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第二十条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当年的普通高校或单独考试招生统一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则可参加6月份的普通高校或单独考试招生统一考试,不影响其正常录取。

第二十一条进程安排如下:

时间工作安排2019年3月8日~3月30日考生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站(http://zsb.***.cn)提前招生系统报名2019年4月2日~4月6日公布入围名单,缴费2019年4月10日~4月14日考生登录我校提前招生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2019年4月11日~4月13日(9:00~16:00)考生现场资格确认2019年4月14日考生在我校进行综合素质测试2019年4月22日~4月26日考生在我校招生信息网站查询成绩,如对成绩有疑问,可致电登记核分 (0579-83803523)2019年5月7日前我校招生信息网站公布录取分数线2019年5月7日拟录取、备录取和未录取名单提交至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招生服务平台2019年5月9日(8:30~17:30)考生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招生服务平台查看录取结果,拟录取考生进行选择确认2019年5月10日~5月14日(8:30~17:30)根据缺额计划将备录考生递补为拟录取考生,并提交至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招生服务平台考生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招生服务平台查看录取结果,递补后转为拟录取的考生进行选择确认2019年5月16日网上录取工作结束2019年5月17日~5月30日我校根据考生选择结果确定正式录取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站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2019年5月31日根据公示结果形成终录取名册,我校按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第二十二条高职提前招生工作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统一领导下,由我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第二十三条招生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招生政策、规定,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要求,严格遵守招生考试纪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创造一个让社会、考生放心的选拔环境,确保高职提前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第二十四条高职提前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校纪委、监察处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十五条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提交报考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2)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3)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4)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第二十六条其他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学校纪委、监察处监督电话:0579-85353590

第二十八条学校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严格按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学校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义乌市学院路2号

邮政编码:322000

咨询电话:0579-85633555

传真电话:0579-85633555

招生网址:http://zsb.***.cn

第三十条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由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9-02-21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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