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报名条件
1.符合2019年高职扩招(第二阶段)报考条件;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任何违法处分记录;
3.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第十二条报名时间和方式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于10月8日-31日通过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报名并填报志愿。
第十三条 考生于2019年11月3日9:00-11:30到学校进行现场确认,缴纳报名考试费,并领取准考证。未经现场确认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不得参加考试。报名考生须缴纳报名考试费140元,不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现场确认需交验材料:
1.考生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并交复印件一份;
2.考生本人签名的《高职扩招诚信考试承诺书》(学校招生网下载);
3.高中段教育毕业证原件,并交复印件一份,或者同等学力证明材料;
4.申请加分项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四条测试时间:2019年11月3日14:00-15:30
第十五条测试形式:笔试
第十六条测试内容与分值
1.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100分,主要考察考生专业基本背景认知,职业适应性及职业规划等,不设具体考纲。
注:考生务必携带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准时入场参加测试,缺少其中一证不得参加测试。请参加笔试的考生自带答题工具:2B铅笔、橡皮、蓝或黑色签字笔(或钢笔)、直尺等。
2.加分项:满分10分,凡在工作期间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申请加分。
项目等级分值(分)备注同一企业连续工龄3年(含)以上6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企业社保缴纳证明(截止至2019年10月31日)5年(含)以上10
申请加分项得分须经考务组确认。
第十七条 在符合录取资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各专业各科类实际招生计划的100%确定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时,如果末位总分相同且超出专业计划数则上报请示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意见执行。
在专业计划未录满的情况下,学校接受二志愿和院校服从调剂生源,测试成绩院校间互认并按满分100分折算,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直到录取额满为止。
第十八条 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办理。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第十九条 高职扩招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组的全程监督下进行,并主动接受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579-85353590。
第二十条 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报考我校高职扩招,如有犯规行为,将按教育部令第36号规定处理。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6号第十一条: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2)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3)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4)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第二十一条 学校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严格按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学校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义乌市学院路2号
邮政编码:322000
咨询电话:0579-85633555
传真电话:0579-85633555
招生网址:http://zsb.***.cn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019年义乌工商学院高职扩招第二阶段报名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