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行由学校负责的体制,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2.录取时,先进行空中乘务专业的录取,空中乘务专业职业能力测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以笔试成绩和职业能力测试(面试)成绩计算总分,参与报考的其他专业志愿录取。
3.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分别按照春季高考、夏季高考、技术技能类、校企合作专业的总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考生第一志愿,分数相同考生按照职业能力测试(面试)、数学、语文成绩高低排序录取;若春季高考、夏季高考、校企合作专业考生未报满,相互之间的计划可以调整;春季高考或夏季高考各专业之间的计划可以调整;技术技能类各专业之间的计划可以调整。
4.申请免试入学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将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邮寄至学院招生就业处以备审核,邮寄地址为:烟台市福山区聚贤路1号学院招生就业处,邮编:26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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