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及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规定,在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综合确定的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分项目、性别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择优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第一志愿不满的情况下再录取第二志愿的考生。
(2)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学校文化成绩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学校文化成绩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3)录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被我校录取的考生,不得放弃录取资格,且不再参加其他普通高等学校的录取。
(4)考生录取后由我校签发录取通知书。新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入学后须进行复审,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答案来源于:2019年烟台大学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
2019年烟台大学运动训练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