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面向山东省单独招生技术技能类90人,具体安排如下: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的为准。
第十二条:招生对象:主要招收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高中阶段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招生专业名称技术技能 合计备注建设工程管理9090
第十三条报名条件:具有山东省户籍或在山东务工(需提供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具有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人员;非山东省户籍的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含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具有山东省高中段学校学籍及完整学习经历,并合格毕业。已参加2019年我省春季高考或夏季高考考试的考生,不再参加本次单独招生报名及考试。
第十四条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五条报名及缴费方式:学生需登录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高职单招填报志愿平台(网址:http://wsbm.***/gzdz/)填报志愿。考生可填报两次志愿,第1次为首次志愿,志愿填报时间为8月9日-11日(每天8:00-20:00);第2次为征集志愿,志愿填报时间为9月12日(8:00-20:00)。首次志愿和征集志愿均填报“1个学校+1个专业(类)”志愿;征集志愿同时填报院校、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考生考试费40元/生(鲁价费函〔2016〕95号)。在考生现场信息确认时收取。
第十六条 信息确认和准考证发放:报考我院的考生须本人持身份证予8月26日下午(15:00-18:00)到学院现场办理信息确认手续,并领取准考证。
凡未按时进行现场信息确认的考生,按规定视为自愿放弃考试资格。
第十七条:考试方式及内容
职业适应性测试采用面试方法测试,总分100分。
主要考察心理适应能力、职业规划能力、技术技能基础等。
第十八条:录取
1.录取原则:学院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第1轮:根据招生计划数,按照分数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
3.第2轮:根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投档的征集志愿考生信息(含首次志愿学校考试成绩)由学院根据缺额计划和考生志愿,参考考生首次志愿学校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4.招生计划调整:涉及招生计划规模调整的相关事宜,由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集体研究,并报山东省教育厅批准后执行。
5.录取名单公示:学院对预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予以公示3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学院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并公示终录取考生名单。
第十九条 学校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山东省物价局统一的标准。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一)学费标准:10000元/生/年。
(二)住宿费:1000-1200元/人/年(五人间1200元/人/年;六人间1000元/人/年)。
退学学费规定:退费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七部门下发的鲁教财字[2010]27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新生复查:新生入校后,我院采取核查身份证、准考证、电子档案、体检等形式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学生,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证书颁发:单独招生录取的学生享受与普通高考录取学生相同的待遇,毕业后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二条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烟台大学文经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由烟台大学文经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港城东大街1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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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535-6915009 传真:0535-6915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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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网址:http://wenjing.***.cn
招生信息网:http://zhaosheng.wenji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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