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考生可在复试期间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也可以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自行进行常规体检并将体检报告交给学院。我校统一组织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安排以研究生处网站的通知为准。
体检结果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
答案来源于:2019年烟台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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