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业笔试
主要考核考生对专业基础理论、专业基本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实际操作技能。笔试科目以招生简章公布的科目为准,笔试考试由各学院自行组织,考试时间为90分钟,成绩满分为150分,笔试成绩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低于90分者,视为专业笔试不合格,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复试按照教育部提出的“分类复试,分别进行,各有侧重”的原则和要求进行,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2.外语测试
外语测试包括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在综合面试时进行,由各学院的专业复试小组负责组织,测试时间不少于5分钟,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须录音备查。成绩满分为20分,外语测试成绩记入总成绩,外语测试成绩低于12分者视为不合格,外语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外国语学院各专业(领域)的外语测试方案由外国学院自行确定。
3.综合面试
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考核实施细则、流程及各项评价指标分值由各复试小组根据学科特点自行制定,经各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研究处备案。各复试小组要在面试过程中做好记录,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在《研究生复试考核表》中记录评分和考生作答情况,并给出考核意见,终以平均分计入面试成绩(四舍五入取整)。面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视为面试考核不合格,综合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全程录音录像,音像材料由招生学院复试小组组长、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及学院纪检监察人员密封签字,并交到研究生考试专用保密室存放,妥善保存备查至入学后半年。
4.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和跨专业报考的考生(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的考生除外)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按照招生简章公布的内容为准,加试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并负责通知加试考生。每门满分100分,时间2小时,60分合格。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实践(实验)能力考核:各招生学科及专业可根据学科特点,决定是否需要进行实践(实验)能力考核。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特别是专业学位研究生更要注意实际操作能力的考查。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答案来源于:2019年烟台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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