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音乐学(总分300分)
1.音乐基础笔试——听音记谱80分,音乐基础理论20分,考试时间2小时,以满分100份计入总分。
2.声乐演唱(面试)——自选歌曲1首,要求演唱完整,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3.键盘及其它乐器演奏(面试)——自选歌曲1首,要求演奏完整,考试时间4分钟以内,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二)美术学及艺术设计类(总分300分)
1.素描(笔试)——造型准确,光影表现,限用铅笔,考试时间3小时,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2.色彩(笔试)——限用水粉、水彩,考试时间3小时,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3.速写(笔试)——构思新颖,构图完整,造型准确。任选铅笔、炭笔、钢笔、圆珠笔等工具表现,考试时间0.5小时,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三)舞蹈类(总分300分)
1.舞蹈综合素质(以满分150分计入总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