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原则
学院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在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的指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严格执行省招生考试院确定的招生计划,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依据综合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原则,确定考生拟录名单,上述两类考生,缺考任意一项(或考分为零分)均不能被录取。
(二)录取程序
1.根据专业招生计划和考生考试成绩排序情况,按单独招生计划“总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拟录名单将按云南省招考试规定的时间上报省招考院,同时在我院官网上公示。
2.我院单招考试结束后,不再受理考生单招申请。
3.报考我院的单招考生按云南省招考院公布的查询时间登录云南省招考频道查看网上公示的拟录名单,确认预录情况。
4.我院单招拟录名单上报后,不对拟录公示名单进行增减。
5.2019年4月1日9时—4月7日17时单招确认。我院在云南省招考频道网上公示拟录名单中的考生,必须到当地县(市、区)招办进行签字确认,被两所及以上院校拟录公示的考生,只能选择一所院校进行签字确认。不参加签字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单招录取。
确认流程:
时间:2019年4月1日9时—4月7日17时
地点:当地县(市、区)招办
6.经过考生确认后的预录取名单,于2019年4月10日在招考频道网上公示。
7.公示结束后,经省招考院审核批准,我院于2019年7月办理录取手续,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8.参加高职(专科)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已在云南省招考频道网上公示预录名单中的,不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或三校生云南省统一考试录取,学校及考生必须在4月15日前通过云南省招考频道查询核实;未在云南省招考频道网上公示预录名单中的考生,不能参加单招录取,必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或三校生云南省统一考试。
2019年云南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单招单考相关文件根据招生计划、考生专业志愿、考生综合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