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我省五年制高职《专科)、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校的《录取通知书》不再由招生学校印制寄发,而是在每轮投档录取结束后,统一由各“确认点”(初中毕业学校)及时在“云南省招生考试工作网”上打印《录取通知书》。加盖统一制作的“XX县(市、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景取专用章”后,在第一时间发放给考生。凡是招生学校自行发放的《景取通知书》均无效。
答案来源于:2019年云南省化工学校招生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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