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结束后,院校根据省招生考试院提供的建档立卡户考生数据,单列招生计划;剩余计划依据实际考试人数,按比例分别确定三校生、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计划。
建档立卡贫困户考生,院校根据省招考院提供的数据,按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试成绩总分、专业志愿确定拟录名单;普通高中应(往)届考生,院校根据招生专业等确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低控制分数线,按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试成绩总分、专业志愿确定拟录名单;三校生应(往)届考生,院校根据“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成绩总分确定低控制分数线,按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试成绩总分、专业志愿确定拟录名单。每位考生只允许有唯一一个拟录专业。
2019年3月21日前,将拟录名单报省招考院招生处。(DBF
格式数据库光盘、经分管招生校领导签字并加盖院校公章的纸质材料)。
考试结束后,院校根据省招生考试院提供的建档立卡户考生数据,单列招生计划;剩余计划依据实际考试人数,按比例分别确定三校生、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计划。
建档立卡贫困户考生,院校根据省招考院提供的数据,按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试成绩总分、专业志愿确定拟录名单;普通高中应(往)届考生,院校根据招生专业等确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低控制分数线,按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试成绩总分、专业志愿确定拟录名单;三校生应(往)届考生,院校根据“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成绩总分确定低控制分数线,按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试成绩总分、专业志愿确定拟录名单。每位考生只允许有唯一一个拟录专业。
2019年3月21日前,将拟录名单报省招考院招生处。(DBF
格式数据库光盘、经分管招生校领导签字并加盖院校公章的纸质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