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在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的指导和学校招生督察组的监督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一)录取原则
1.根据考生综合评价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2.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情况,按成绩优先、专业志愿优先原则进行专业录取。每个考生可填报一至二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调剂志愿。对自愿放弃录取和不服从调剂的,则作退档处理。
3.除“煤矿开采技术”专业限招男生外,其他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4.学生体检标准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二)录取公示
1.拟录取考生名单和预录取考生名单,将只在云南省招考频道(www.***)进行公示。
2.云南省招考频道网上公示的考生,必须到当地报名确认点进行确认(被两所及以上院校拟录公示的,只能选择一所院校进行确认)。未签字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参加单招录取。
3.经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审核批准,学校于2019年7月办理录取手续,并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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