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内,按成绩优先原则,以填报专业的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对未进行录取签字确认和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则作退档处理。
2、根据普高生、三校生按照填报的第一个志愿专业进行测试。学校会根据各个专业的报考人数的多少,在招生大类之间作出适当调整。
3、特有民族班按民族划分录取指标 (各州市民族指标详见我校官网)。如本地生源不足,计划可调整到其他地区并尽可能按民族指标完生计划;如本民族生源不足,可按分数排序录取其他少数民族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