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审定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统筹开展学校复试录取各项工作。
(二)学校成立招生工作纪律督查组,成员由学校纪委监察处、研究生院工作人员等联合组成,加强对复试录取过程的检查和监督。
(三)各培养单位成立院级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确定复试、调剂、拟录取名单等,指导本单位招生工作。
(四)各培养单位按照学科(专业)成立由相关专家组成的复试小组,在院级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具体组织复试。复试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应包含外语口语、听力测试专家,并指定一名专家任组长。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交研招办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复试小组基本规范见附件1。
2019年云南中医药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组织管理及职能职责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