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部分考核成绩之和,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60分)不予录取。
面试成绩中,外语成绩占20%(含外语口语水平测试和听力水平测试),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成绩占80%。
复试中不含专业课笔试(或机试等其他形式)的,复试成绩即为面试成绩;复试中含专业课笔试(或机试等其他形式)的,面试成绩、笔试(或机试等其他形式)成绩各占复试成绩的50%,各部分成绩合格线由培养单位划定,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面试成绩、笔试(或机试等其他形式)成绩均以满分为100分计算。
2.复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权重为30%~50%,具体比例由各培养单位在此范围确定,并在复试办法中公布。
3.对具备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经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适当加分,计入复试成绩,并由复试小组会议提交说明材料备查。
4.“单独考试”、“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可和非专项计划考生一同参加复试,但综合成绩应单独排名。
5.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加分项目: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高项加分。我校根据研招网后台下达的加分库对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加分,若考生符合以上加分政策但并未获得加分的,请尽快联系相关主管部门,我办将根据后台的增补数据及时更新加分。
2019年云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复试成绩的计算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