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选拔分为申请、考核、录取三个阶段。
1.申请阶段
(1)报名
“申请-考核”制考生报名方式与普通招考考生相同,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报名系统(http:/yz.***.cn/bsbm/)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和交费,具体以学校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要求为准。
(2)提交材料
考生须按照学校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提交基本报考材料,并按照各单位具体的“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办法提交指定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外语水平考试证书或海外留学证明、在学期间课程成绩单、已有的科研成果(学术论文、科技奖励、专利等)、各类获奖证书、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书、硕士毕业的需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提交开题报告)、学院规定以及考生自愿提供的其他申请材料。
2.考核阶段
(1)资格审核
1)初审:各单位审核考生报考资格以及指定提交的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并组织专家导师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给出审核意见,确定入围考核名单,材料初审的方式和标准由各单位自定。
2)复审:学校审查各单位初审通过名单,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复审通过者名单。各单位应及时通知申请者并告知综合考核安排等。
3.录取阶段
各单位确定本单位录取原则(各项成绩要求等),根据考生各项成绩以及综合成绩排名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批。
(2)综合考核
各单位成立不少于5人的考核专家组,根据本专业培养要求,制定相应人才选拔的评价标准,确定考核方式。考核内容以学校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规定为准,涵盖申请-考核外语应用能力测试、申请-考核专业基础测试、申请-考核专业综合测试等,各项成绩要求(合格线)以及权重由各单位自行确定并在实施办法中公布。考核过程要有相关记录及考核成绩,并由考核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备查。综合成绩根据各项成绩及其权重计算,考核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