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申请-考核”方式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学校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规定的基本报考条件。各单位可根据学科特点、学院及导师实际要求对考生学历、外语水平、科研情况等方面提出其他要求。
2.符合“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的导师不再接收普通招考考生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