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院2019年第三次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院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落实“十公开”的工作要求,接受学院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三条 学院全称:榆林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4318,在陕招生代码:8149。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榆林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院基本情况。学院是由榆林市人民政府主办、业务由陕西省教育厅主管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由校本部、农学院、林学院、医学院、人文社科学院5个校区组成,校本部位于榆林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学院总占地面积3000余亩,建筑面积60万平方米。
第五条办学地点:新生分别按专业归口到相应校区就读,校本部位于陕西省榆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环路1号,邮编:719000。
另外,学院将与各县区职教中心沟通与合作,根据生源类别和报考数量,将培养地点设在就近的县区职教中心,条件好的职教中心可加挂我院分校牌子;也可在报考人数和专业较集中的企业设立以企业冠名的教学班。
学院网址:http://www.***.cn
第六条 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学院招生就业处、教务处、纪检监察室、保卫处、各教学院系等部门组成。招生就业处负责招生计划的编报,招生章程的拟定、上报、发布,招生工作的组织、协调与实施;纪检监察室负责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察及结果公示;教务处组织各教学院系负责各招生专业考试的出题、制卷与组织实施。
第七条 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院招生委员会的决定。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招生信息网:http://www.***.cn/zsw
招生咨询电话:
400-883-81490912-3456004
传真:0912-3456004
电子信箱:zsb14318@***
第八条 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仅在陕西省内开展,招生计划、招生专业由省教育厅审核下达。
第九条 申请参加我院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的考生必须已参加2019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高职扩招专项补报名、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三校生”单独考试招生)报名,且尚未被录取。
第十条 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19年10月8日9:00至10月31日24:00,根据我院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向我院提出入学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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